尽管双汇集团已向公众道歉,但在多个场合,企业高管却强调自己是“代人受过”,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生猪养殖业秩序混乱和动物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董事长万隆认为,“如果政府坚持治理,遇上瘦肉精就抓,每个月公布一次瘦肉精检测结果,企业就不会有那么高成本。”(3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是监管失职渎职,这是一个共识性的结论。如果政府监管是严格的,负责任的,应该不会出现生猪养殖业与食品行业原料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也不该有检验检疫标准过于宽松的问题。然而,食品行业的经营者有没有资格说这种话?尤其是出现事故的企业,该不该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原料供应者和政府监管?我觉得可以从企业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看出企业经营者对待“责任”的态度。
双汇高层这番表态,至少让人觉得不够厚道。养殖业秩序混乱、监管有漏洞这些都是事实,但是双汇自己不是有“十八道检验”吗?不是说要顾客“十八个放心”的吗?要我说,不论养殖业,监管者,还是双汇集团,它们心里都没装着消费者,没装着人民健康,没装着社会责任。这三个方面,如果有一方面是负责任的,是正直的,讲诚信讲道德的,便不会有今天的瘦肉精问题。比如养殖户不添加,比如加工企业拒绝含瘦肉精的猪肉,比如政府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遗憾的是,三道防线或失守于“利益”二字,或失守于渎职,而这时候,其中的一个方面埋怨其他两方面害了自己,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双汇说自己代人受过,代养殖户受过、代监管部门受过,所以自己没“过”。可我要是养殖户,我也会说,如果你双汇坚决不要含瘦肉精的生猪,检出一次永不再买我的猪肉,那我们谁还敢用瘦肉精呢?你双汇不拒绝瘦肉精,才害了我们养殖户。如果照此逻辑推理下去,那么养殖户是不是在代双汇受过呢?
双汇的“代人受过”一说,笔者认为暴露了其企业价值理念的一面,那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漠。出现了瘦肉精问题,又不愿正确面对,不敢担当,企业的不诚实,缺乏责任感,让人很难放心。而一个既不厚道也不诚实的企业,我们如何能相信他们会真正吸取教训,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呢?
谁也不希望双汇会重蹈三鹿的命运,而是希望这一次的承诺——“今后双汇集团将一直执行生猪头头检验、原辅料批批检查的制度,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能够化为实际行动。但笔者觉得双汇首先应该做到一点:先负起责任来,有诚实才有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