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善”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向两个寨子的群众发放善款,每人200元。不过,他派钱后与村民举钱合影的举动在网上引发争议。对于自己的慈善行为被定义为“暴力慈善”,陈光标日前作出回应:“我觉得‘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
我本人对陈光标先生充满敬意。高调也好,炒作也罢,他毕竟是拿自己的真金白银做善事,在中国慈善事业尚显贫弱、多数富人尚不懂回报社会的现实背景下,陈光标的善举难能可贵。但毋庸讳言,我对陈先生的敬意也在发生变化,如果说汶川大地震后的陈光标让人敬佩得特别纯粹,现在的陈光标则让人敬佩得特别纠结:他扶贫助弱的情怀令人感动,但他拿出的真金白银却越来越像“嗟来之食”;人们希望更多贫困人群受到救济,但却不希望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人们希望中国慈善事业获得大发展,但却不希望依赖“暴力慈善”的方式。
陈光标的本意在于以高调慈善号召更多人加入慈善行列,推动中国慈善发展,初衷很好,但实效如何有待观察。慈善本是至善至美的高尚行为,很多人“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当慈善异化为施舍,当温情脉脉的慈善与“暴力”联系在一起,慈善的声誉会不会因此受到损害,这样的慈善能否吸引更多人加入,是否有利于慈善事业长远健康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陈光标在高调行善时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在扶贫助弱时更加体谅受助者的感受,这样的慈善行为无疑更能打动人心,更具号召力。
在某种意义上,贫困人群之贫困,既在于物质贫困,也在于精神贫困——缺少社会尊严,人格不被尊重。所以慈善不仅是物质馈赠,也应是精神关怀。而“暴力慈善”在缓解穷人物质贫困的同时,却让他们进一步陷于精神贫困,这是否有悖慈善的本义?行善者只顾自己高调做事,享受众人欢呼的热闹场面,却不顾及受助者的心理感受,这是不是另一种残忍和自私?慈善行为高调与否并不是问题,是否尊重受助人却显然是一个问题。
有网友说,“我们看不惯陈光标凌驾于别人尊严之上的行善,我们也不能忽视穷人拿到200元之后感动的泪水”。这话说得好,也道出了陈光标式慈善最令人纠结之处。我们对陈光标式慈善表达异议,却又不得不感叹有那么多贫困人群急需救助,不管何种方式的慈善对他们都是雨露甘霖;我们有时笃定地认为尊重受助者人格尊严是慈善应有之义,有时又不得不怀疑,这样的要求之于当下现实是否过于高调。
说到底,陈光标式慈善之所以令人纠结,在于中国慈善事业过于贫弱,正因为慈善事业贫弱,“暴力慈善”才有了大施拳脚之地,才让贫困人群惊喜得流下热泪,才让我们不得不肯定其现实价值。是的,只有更多人加入慈善行列,只有慈善事业足够繁荣,慈善的人性化关怀才能进一步凸显,“暴力慈善”才会失去用武之地,只有到那时,慈善才能还原其纯粹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