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称,目前水价太低,企业亏损严重,不得已才出此决定,待今年上半年水价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
水价太低,就对用户强买强卖,在我看来,其性质已经与抢钱无异。由于供水与国计民生关系甚大,作为垄断企业的供水公司并不享有停止供水或随时涨价等交易自由,但供水公司可以向政府申请补贴,也可以举行听证会要求调整水价,而唯独不应该利用垄断地位搜刮毫无博弈能力的用户。
不过,透过这一事件,我们也能够得以一窥垄断企业的庐山真面目,加深我们对垄断企业行为模式的理解,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成本外部化,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千方百计地挤压消费者。以赤壁市的用水“保底消费”为例,水价低,就强买强卖,不管你有没有用掉5吨水,一律按5吨收费,要不就涨价,“待今年上半年水价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至于通过内部挖潜,比如降低职务消费,裁汰七大姑、八大姨等冗员来消化成本,则似乎连想都没想。
二是完全不顾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不应该只追求利润,而应该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节约资源,不污染环境,遵守法律法规等,这已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常识。但赤壁市供水总公司没有体现出丝毫的社会责任感,因为谁都知道中国的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世界上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促进节约用水应是供水公司的基本义务,但他们因为眼前的一点利润反其道而行之,强迫用户浪费用水,这简直就像警察鼓励犯罪一样荒谬。
三是让我们看到了垄断企业的霸道心态。在这一事件中,赤壁市供水总公司的行为方式完全是“单边主义”的:你没有用够5吨水?没有关系,反正我按5吨收费;你不满意?那好,我今年上半年就涨价——总而言之,就是要多掏用户的腰包,而且掏你没商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尽量避免垄断,所以多数国家都有反垄断法,但有些行业属于自然垄断,如果一定要竞争的话,就会付出过高的经济、社会成本,比如我们很难想象在一座城市里设置两到三套供水系统来相互竞争。对这样的自然垄断企业,外部的管束和内部的自律都是十分重要的,但以赤壁供水总公司的表现来看,中国在这两方面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