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部分大医院被曝向病人收取3元“输液坐椅费”,而这一收费项目是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正规收费。医院工作人员称,收费依据的是山东省物价局的文件,并不是乱收费。山东省物价局则表示,医院收取“输液坐椅费”是为了给患者更好的保障。
3元钱不算多,可这不是钱多钱少的事。基于“输液坐椅费”经过官方批复,我于是花了很长时间琢磨,试图从另一个方向论证此项收费的合理性,结果适得其反,越琢磨越觉得无比别扭。
诸如公益为本、民生至上的大道理先撇开不说,这个煞有介事的“输液坐椅费”,首先在生成要素上就遭遇致命障碍。我们知道,输液费是成立的,而与输液相关的“坐椅费”要想同时获得成立,起码需要一个重要前提:病人接受输液的固有特征(或常态特征)原本是该站着的,而因使用了院方提供的坐椅,相当于享受了超额服务,所以就该另行支付“坐椅费”。那么试问:输液原本是该站着的吗?
由输液而派生出不伦不类的“坐椅费”,如果把这一逻辑用于医院,则各种收费就多如牛毛了。医院大门可以收取“门票费”,否则,你可以找我看病,但不付费就别进门;病人吸氧除了付氧气费,还得支付氧气瓶的“开瓶费”;大堂里笑容可掬的导医小姐把你领到目的地后,转头就会收取一笔相关费用,弄不好还会错打成令你哭笑不得的“导游费”。
推而广之,把这一逻辑复制到其他行业,那么我们进饭店吃饭,,岂不是得交“碗筷费”?我们进电影院看电影,得交“坐椅费”;坐火车出行,同样得交候车大厅里的“坐椅费”。想站着看电影不行,想不进候车大厅省钱也不行,参照山东省部分医院的做法,病人输液时即使不坐医院的椅子也得交费,因为“小票模板已提前做好”,费用自动生成。
都是医院的做法,330元的“处女膜修复术”费用,他们可以从一位七旬老汉身上“误收”;而区区3元钱的“输液坐椅费”,他们死活都不会漏收。“误收”或是偶发个案,红头文件庇护下的“坐椅费”,“乱收费”一说我也不敢乱扣帽子,但有个基本事实应该不难引起共鸣:各种行业的收费里,我们似乎找不出哪个行业比医疗行业的收费更不透明,更让人莫名其妙。
椅子常见,而“坐椅费”不常见。公共服务领域的窗口单位设立“坐椅费”,我们迄今所见,似乎独此一例。山东省这些医院输液室里的椅子,功能也太奇异了,是一把把可以坐地收钱的椅子,但又何尝不是一把把不折不扣的“歪”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