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届不惑的海宁人老王是一名送奶工,但他工作一年多,竟然偷喝了9箱牛奶,还把一部分牛奶带出去销售或胡乱送人,结果害惨了自己。
2月11日,偷了人家共计价值3393元牛奶的“偷奶男”老王站上法庭,被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检方指控,现年40岁的老王是海宁马桥人。他曾于2000年1月因诈骗罪被海宁法院判过刑并处罚金。2002年2月刑满释放。但在去年10月2日晚,他竟窜至所在公司的仓库窃得了价值551元的16箱牛奶。在之后不到两周的时间里,他又先后3次在晚上或凌晨偷牛奶。
在法庭上,老王对其偷奶行为供认不讳。当被问到为何要偷人家的牛奶时,老王竟振振有词地说,“当时家里负担重,我又在工作中不小心丢了公司的一张欠单,老板娘认为是我故意拿走的,就不发给我工资,那天晚上我喝了酒,心情郁闷,就去拿仓库里的牛奶,其中9箱被我喝了,其余的都卖掉或送人了!”
法院认为,老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私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做出如此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