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计划内淘汰落后产能全部完成 “十二五”期间淘汰目标已确定
2010年9月17日 08:06
我市淘汰落后产能能否按期顺利完成?昨天,来自市经贸委的最新消息,截至9月15日,全市计划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部完成。
市经贸委行业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市淘汰办确定9月15日前全市淘汰水泥粉磨机10台、产能110万吨,淘汰制革产能80万牛皮标张,淘汰印染产能约1亿米,淘汰化纤产能10万吨,淘汰黏土砖瓦窑3座,并将目标细化到各县(市、区)的5个行业21家企业。
为按时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淘汰办充分发挥行政手段的调控作用,严格落实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的限制措施,制定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资产补偿和奖励办法,引导落后生产能力加快退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经过各县(市、区)各部门及企业的共同努力,淘汰工作进展顺利。截至9月15日,全市计划内落后产能全部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受影响的职工1988人,目前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和分流。据介绍,本次淘汰落后产能,为节约资源、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发挥了明显作用。据测算,全市可节约标煤3.4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和COD总量271.55吨。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绿色经济的措施将长期坚持,节能降耗仍将成为“十二五”期间量化的约束性指标。根据《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版)确定的落后产能标准,我市已出台《嘉兴市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对列入省、市《淘汰目录》的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一律完成淘汰,力争“十二五”前三年完成淘汰任务的80%。
据介绍,2012年前,水泥行业除生产特种水泥外,淘汰直径3.0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42台,淘汰水泥产能620万吨;黏土砖瓦窑行业淘汰黏土砖瓦窑21座;造纸行业“十二五”期间拟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5条,淘汰生产能力1.5万吨;化纤行业淘汰落后型号的生产及其配套设备,拟淘汰生产能力10万吨;制革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年加工40万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印染行业2012年底前淘汰年生产能力3000万米以下生产线,淘汰相对落后生产设备70台(套);化工行业“十二五”期间拟淘汰20条小化工生产线;电镀行业2012年底前所有电镀生产企业必须实行统一进区集聚管理,淘汰综合评价未达进区标准的企业。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同时,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行业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的限制措施,确保淘汰落后产能进度。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陶克强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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