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减负“新6条” 补课多作业多要问责
2010年8月27日 08:10
五,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六,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跨学区组织招生。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周洪波 潘鸿 沈蒙和
编辑:
吴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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