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商品房价格欺诈 在全市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
2010年7月3日 07:41
根据省物价局要求,市物价部门从6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不少房产开发公司在售楼时采用“均价”、“起价”等不规范的标价形式。对此物价部门重申,房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应采用标牌价、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其中,价目表和价格手册应标明以下内容:商品房的房号、销售状态、户型、房屋层高、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等。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陆非凡
编辑:
朱琴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