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以新调新”新居民纠纷调处
2010年6月18日 10:00
从6月份开始,秀洲区将全面推进新居民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在全区推广洪合“以新调新”新居民矛盾纠纷调处模式,达到“以点带面、由此及彼”的效果,实现新居民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日前,秀洲区司法局、秀洲区新居民事务局已联合发文,决定在区级层面成立新居民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各镇(街道、秀洲新区)参照洪合经验,因地制宜地设立适合本地的新居民调解委员会;在新居民集聚的行政村(社区)、专业市场以及新居民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成立新居民调解工作室,从而着力构建起一个以区新居民人民新居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指导,镇(街道、秀洲新区)新居民调委会为基础,村(社区)、企业、专业市场新居民调解工作室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新居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同时,秀洲区还将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新居民人民调解员队伍,各地新居民调委会要在新居民群体中聘请1-2名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各村(社区)、规模企业和专业市场新居民工作室可选聘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经验,为人公道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居民志愿者,担任专(兼)职调解信息员,充分发挥新居民自治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
秀洲区新居民事务局
作者:
编辑:
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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