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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施行经适房上市新政 04年度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上市交易

2010年5月7日 08:09

    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4年度开始购买的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购房)在交纳上市差价款后可上市交易。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操作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市场反应波澜不惊。

  “市区2004年度申请、2005年领取房产证的经济适用住房今年开始陆续期满5年。”据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新政,旨在更好地规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

  按照市区各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08年度及之后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与2008年度之前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补交上市差价款的计算方法不同。2004年度至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居住年限需要上市交易的,原可享受面积标准内、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的面积部分,在补交购房合同中载明的该住房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后,可办理交易手续。而2004年度至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载明的该住房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单价均为850元/平方米,需补交金额=85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可享受面积-已享受面积,即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的面积部分)。如果当初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75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算,那么这套房子上市前需补交的金额为850×70=59500元。

  2008年度及之后年度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需补交金额=(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单价-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可享受面积-已享受面积)×50%。“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单价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说,如上述计算结果低于最低补交款的按最低补交款交纳,最低补交款=85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可享受面积-已享受面积)。如欲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为每平方米5500元,如果当初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70平方米,并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即每平方米1850元购买,那么这套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前需补交的金额为(5500-1850)×70×50%=127750元。

  以货币补贴方式购房,达到规定居住年限需要上市交易的,需如数退还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这些补交的差价款由市住房保障局按季全额交入市财政局设定的财政专户,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的发放等相关费用。

  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前需由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办理上市交易申请手续,如实填写《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表》,提供上市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经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补交差价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施行后市场反应平静,至今还没有人前来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手续,咨询电话也寥寥无几。而一些经济适用房申请者表示,即使满5年后也不会上市交易,“这套房子如果卖掉还是要再花钱买房子的,否则就没地方住。”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徐行翔    编辑: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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