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族不能申请经适房,赞成! 汽车在目前还是中高端消费品
2010年4月9日 08:15
2010年度我市经适房管理实施细则近日出台,不仅惠及人群将扩大,而且细则明确规定,有车族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对此规定,想必有些人会犯嘀咕,前几年某地曾经发生过经适房住户养名犬之事,大多数人深恶痛绝,但也有极少数人唱起反调,说穷人就不能有个爱好吗?现在我市规定有车族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估计也会有人唱起此种调调。是耶,非耶?确实还值得说道说道。
目前经适房最纠结的地方,在于申报人资质的认定。深圳经济适用房桃源村三期,最近竟曝出地下停车库20万元以上的车辆占了两成,气得全国网友破口大骂,后来该市相关部门表态说,当初的申报是按正常程序走的,至于申报者当时提供的材料是否全面真实,时隔多年也就不甚了然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经适房要避免“鸠占鹊巢”现象发生,资质认定第一关需要格外小心。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公民个人财产的透明度不高,很多时候让人雾里看花,捉摸不透。说得直白点,有的家庭账面上工资性收入是比较明白的,但是各种隐性的财产性收入就不是那么了然,有的时候,一个家庭的隐性收入甚至超过其显性收入。或者即使是显性收入,也很难说能够百分百查明查透。而目前对于申购者资质的认定,主要还是审查有明确数字的显性收入。这不是说目前的审核方法不对,而只是说为了公平起见,除了显性收入之外,还应该综合考虑申购者其他财产情况,使经济适用房最终真正落入低收入家庭之手。
无论怎么说,汽车在目前还是中高端消费品,购买和养护汽车的成本,一般的低收入家庭难以承担,而从申报者一方来说,申报材料应该是全面的、真实的,而不应该有所隐瞒和掩饰。但遗憾的是,放眼全国,一些养汽车、养名犬的家庭在材料上弄虚作假,骗购经适房时有发生。我市有车族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新规,表面上看是“一刀切”,但从实际出发又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是这些有车家庭的年收入标准难以精确认定,二是以主管部门现有人手,不可能对每个有车申报家庭的财产情况,一分一厘地查个透彻,所以“一刀切”虽不尽完美,但它却是当下实现申购公平的次优之选。
有车族不能申请经适房,赞成!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本报评论记者 廖述毅 徐 宁
编辑:
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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