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建立流动人口子女登记协作机制
2009年12月11日 15:31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拓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渠道,海盐县公安局与县教育局开展了警务合作,建立了流动人口子女登记部门协作机制。协作机制开展以来,各派出所与辖区学校、幼儿园密切配合,共通过61所学校、幼儿园登记在本地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8561人,获取学生家长及亲属信息20579人,有针对性地上门新办居住证2776张,变更住址1357人,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登记率,协作机制初见成效。
一、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建立流动人口子女登记协作机制是该县贯彻《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资源有效整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拓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渠道、开展合作警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联合发文,制订了工作方案,设计了登记表格,精心组织实施,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在盐就学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及家庭成员、亲属的登记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确保在盐就学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及家庭成员、亲属的登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落实各派出所所长、各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本辖区(本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各社区民警、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登记工作。同时,明确登记要求,在盐就学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均要登记,在盐的家庭成员及亲属,每项内容要按照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认真填写。
三、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做好在盐就学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及家庭成员、亲属的登记工作中,各派出所与辖区各学校、各幼儿园加强联系,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及时商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学校、幼儿园将登记表发给每位非本县户籍的学生,要求学生及家长认真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收齐,集中交当地派出所。各派出所根据教育部门采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家庭成员及亲属逐一上门核对,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居住登记,录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来源:
嘉兴新居民网
作者:
海盐县新居民事务局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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