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进一步规范新居民参保合作医疗
2009年10月28日 08:06
社会和谐,民生为本。近年来,秀洲区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时刻关心新居民群众冷暖,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使广大新居民群众医疗有保障。
10月27日上午,秀洲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笔者了解到,今年秀洲区将继续鼓励拥有居住证的新居民及其子女积极参保,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参保,可在所在单位或居住证发证地的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继续享受同城待遇。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不必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据了解,今年新居民的参保程序将更加规范。新政策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提交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证明,以避免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
来源:
秀州新闻网
作者:
夏一鸣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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