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洲区《关于抓好全区当前生猪养殖减量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要求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做好当前工作,确保生猪养殖规模和养殖污染不反弹。
2013年以来,全区上下扎实推进违建猪舍拆除和生猪减量提质,成效初现。截至目前,全区拆除违建猪舍50.52万平方米,生猪养殖数量下降明显。为切实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通知》要求,抓好违建猪舍拆除扫尾,按照有违必拆、上不封顶要求,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宣传力度,采取停水停电、环保执法、助拆、强拆等综合执法倒逼措施,加快推进违建猪舍拆除扫尾工作。力争到9月底基本拆除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猪户违建猪舍,确保到年底拆除所有违建猪舍,做到应拆尽拆,应复尽复,全区年末生猪存栏控制在10万头以内,下不保底。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对生猪养殖给予转产转业补助。同时,《通知》要求抓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巡查,对存栏50头以上、违法排污的规模养猪户,由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发现一处,坚决查处一处,倒逼退养。对存栏50头以下、违法排污的养猪户,由各镇负责采取综合措施,杜绝偷排直排。要继续做好干粪和沼液收处工作,确保养殖污染不反弹。
制度是治理成果巩固的有效保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各村主要职责为发现报告,并予以劝阻、制止,各镇主要职责为做好具体处置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要严防新搭复搭违建猪舍(特别要加强对已拆猪舍户的检查),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要严防利用其他旧违用于发展养猪,一经发现,立即采取综合执法措施,坚决阻止纠正,直至依法强拆,确保生猪养殖规模不反弹。
为使生猪减量提质工作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镇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村,责任到人,措施到户。区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镇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建立区镇两级工作交办、督办机制,对基层报告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处理。进一步完善追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