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自行车三番五次故障维修,任谁碰上都是恼火的事儿。近日,王店的林女士就因为这事儿到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姚调解室寻求帮助,让她纠结了三个月的问题终于得以合理解决。
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2日,林女士在王店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400元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谁知上路才3天,反光镜就断了,由于是小部件损坏,林女士也没在意,保修期内让经销商修好就好了。“我没想到一辆小电动自行车会那么多毛病,3个月里面,这辆电动自行车反反复复因反光镜、控制器等故障损坏共维修了7次。新买的电动自行车没开几天,多半时间都在维修了。”林女士认为车子肯定存在质量问题,找到经销商要求更换一辆同类型的新车,但遭到了经销商的拒绝。
老姚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联系上了经销商,经销商称电动自行车仍在保修期内,愿意履行三包义务,只要有故障损坏都会帮林女士进行维修。但老姚认为,车子维修多次仍出现大大小小的故障,若持续下去,待到明年5月保修期到期后,林女士又要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老姚综合考虑了双方利益,提出了这次维修后由经销商先试车,试车无误后交由林女士,若在保修期内,该车再出现故障损坏(轮胎等易损件除外),那经销商免费为林女士更换一辆同类型同价位的新车。
在调解下,双方都采纳了老姚的建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林女士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经销商也承担了应尽的义务。林女士感慨地表示,现在的调解室想得很周全,很人性化。
王店老姚调解室自创立以来,创新性地总结出了事前摸底法、法律威慑法、换位思维法、追根溯源法、借力联动法、跟踪回访法、消费预警法等七种方法的“七法组合拳”。 让调解双方都明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让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对立情绪。同时,依托工商消费维权网络组织,以更贴近百姓、更细致规范的方式开展消费调解工作,使调解工作更具人性化,扩大基层消费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也提高消费纠纷的调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