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 08:46 [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记者从王江泾镇获悉,目前全镇正在完善《王江泾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并对全镇的村级资产开展调查和清产核查。
此外,镇“三资”管理中心还在制定完善《王江泾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办法》将明确村接待费、车费、报刊费核定及支付等要求,明确规定村级费用发票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村监委主任签字外,还必须有村(居)监委专职副主任的签字,严格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管理。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殷琴 编辑: 谢冬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