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盛付祥主持召开八届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了《秀洲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秀洲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秀洲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秀洲区推进企业上市和场外市场挂牌实施意见》、《秀洲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
建房难是近年来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昨天,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秀洲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今后,秀洲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需坚持规划引导、节约用地、拆旧建新、依法审批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应按照“农户申请、村管审查、镇管审批、区管转用”的模式,按照“新市镇社区、新农村社区、美丽乡村点、撤并控制区”的布点规划实行分区审批。使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两美”秀洲建设。《秀洲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明确提出,全区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力争通过四年时间的努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步提高,到2017年,全区细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25%以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秀洲经济发展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考核办法》、《秀洲区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秀洲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秀洲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