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我市划分质量强市“责任田” 30多个部门(单位)共奏“质量进行曲”
2014年8月13日 08:4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丁 辉 通讯员 毛海雁

  本报讯 “市质监局牵头做好质量救济、质量维权、质量人才培育工作。”“市建委牵头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市民政局牵头创新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96345社区服务平台建设。”……

  昨天,记者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我市出台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任务表》(以下简称《任务表》),给30多个部门(单位)划分质量强市“责任田”,将创建任务“包干到户”。

  一次质量工作的“大合唱”

  以前,一碰到质量工作,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质监部门。事实上,质量不仅仅是质监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行业、各部门联合参与。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就是一次全市质量工作的“大合唱”。

  记者从《任务表》上看到,除了质监、建委、发改、环保4个主力部门(单位)之外,经信、科技、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气象等20多个部门(单位),也将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承担具体的创建任务。

  据介绍,在创建国家级质量强市“标杆”时,市建委将是工程质量提升的“主力军”。而根据《任务表》,市建委不仅要保障建筑工程安全,还要求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并建立工程质量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快推进绿化工程,建设宜居城市。

  在市旅游局的牵头工作中,明确要求旅游部门积极参与旅游质量满意度测评,使消费者对我市旅游景点环境建设和服务质量满意度逐年提高。同时,市旅游局还要联合推动一个以上的旅游区,申报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努力挖掘旅游特色品牌,积极培育和创建旅游业名牌。

  “《任务表》中,不仅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要负责的具体工作,还规定了每一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创建进度,多项具体工作的完成时限集中在明年10月前。“即日起至明年10月,全市范围内将形成各部门联合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新格局。”

  创建任务:细节决定成败

  8月8日上午,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召开,吹响了创建国家级质量强市“标杆”的冲锋号。

  根据相关规划,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我市将在质量发展规划、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基础、质量安全监管等十大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嘉兴质量水平。“具体来说,有35项创建重点。”市质监局质量与标准化处处长孙菊英告诉记者,35项创建重点经再分解、再细化后,由全市30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实施。

  其实,《任务表》中明确了上百项创建细节:产品质量合格率要稳定在94%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以企业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超过80%,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满意度分别保持在85%和80%以上……

  “只要这一个个细节全部都做好,创建就没有问题了。”孙菊英说,下一步,各部门(单位)将结合相关工作任务,对照创建要求,着手实施。

  另外,无论是产品质量的提升,还是工程、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民生,为了让禾城百姓关心质量问题,共享质量发展成果。为此,我市将建立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确保12345、12365、12315等质量投诉热线畅通有效,充分发挥各投诉热线与市长电话整合后的投诉处理大平台作用,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质量投诉问题。

标签:质量 责任编辑:林越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