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当地政府已决定为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也引发公众讨论。
“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确实不应提倡。其一,不会游泳却下水救人,于落水者无益,甚至反而给救援添乱。其二,这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并很可能是无谓的代价。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懂得保护自己,否则,见义勇为的“为”,很可能会是一种冒险的“为”。李本超的牺牲,是一个血的教训。
当然,正是不会游泳却下水救人,凸显出李本超的伟大。当急难发生,李本超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确保自己的安全,见义勇为的高尚正在于此。另一方面,在千钧一发之际,也没有时间立即想出两全之策,许多见义勇为者令人痛惜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正因如此,对于李本超的牺牲,广德县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徐礼友认为,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正义之举,李本超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纵身救人,这种精神和做法值得全社会学习和赞扬。
显然,“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精神”无关“不会游泳该不该下水救人”,李本超“值得全社会学习”,是学习他敢于牺牲、奉献的精神,这是一种精神取向。
实际上,当危险发生时,不少身强体壮且具有施救能力的人,却麻木冷漠胆小怕事,或当看客围而观之,或者一溜了之,无疑是因为公民意识的缺失。因此,从根本上说,见义勇为体现出一种公民意识。
现实中,见义勇为精神尚是可贵的稀缺品,以至于社会价值取向有逐渐模糊乃至扭曲的危险。从这个角度说,“不会游泳该不该下水救人”的讨论,丝毫不影响人们向李本超学习和致敬,更不应该动摇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推崇和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