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工作,自《洪合镇中心小学2014年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实行以来,洪合镇计生办积极做好新居民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审核工作,截至6月27日,洪合镇计生办已为181名新居民子女办理了审核手续。
根据《意见》相关规定,洪合镇计生办为取得新民民居住证,需要办理子女入学计划生育证明的新居民,统一出具了“新居民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证明”,并要求盖章到县级以上的计划生育部门。对于出具了“新居民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证明”的,洪合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进行核实,并及时与户籍地计生办、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联系,认真核实计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