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矫正办及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一行人前往秀洲区某镇对拟变更居住地至秀洲区的社区矫正人员谭某进行情况核查。
正在嘉兴市某县接受社区矫正的谭某,因长期在秀洲区某镇居住、工作,因此向矫正机构提出居住地变更申请。
收到申请后,秀洲区矫正办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对谭某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其家庭成员及居住地进行了走访,规范有序地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相关工作。
自《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实行以来,秀洲区矫正办坚持人性化矫治方式,对拟居住地变更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开展相关工作,正是严把监管关,落实人性化教育矫正措施的体现。接下来,秀洲区矫正办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居住地变更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