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轰——”在两名头戴安全帽的工人用力下,一幢农房的东墙应声倒地。“突、突、突”,一辆大型挖掘机锤击着写着“拆”字的二层农房,并将零碎的墙体拨落到地面。这里是位于王江泾镇南部的金鱼桥村“一户多宅”的拆除现场。
据该村党支部书记吴明华介绍,金鱼桥村现有“一户二宅”22户,面积约7860平方米,自从3月14日开始发放拆违通知以来,已经拆除“一户二宅”15户,面积约4830平方米,目前正在拆除剩余的7户,预计在6月底前全部拆除。
据了解,“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含)以上宅基地。“经过全面细致再次排摸,除已拆除和正在拆除的,下一步王江泾镇还需专项清理‘一户多宅’501户,面积7.26万平方米。”据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一部署,分步清理的原则,王江泾镇将已搬入两新工程安置区、新农村建设集聚区,旧房未拆除的列为首批拆除对象,其次拆除未批先建,占用基本农田的“一户二宅”。
记者从6月13日召开的全区“一户多宅”专项清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经过乡镇前期调查摸底,全区共计上报“一户多宅”1464户,占地面积1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89万平方米。目前秀洲区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建新不拆旧,二是一处合法宅基地外,大面积超占的建筑,三是继承的宅基地等。
“‘一户多宅’情况较为复杂,像建新不拆旧中,还包括新宅已经合法审批后,旧宅应按规定拆除尚未拆除的,或者未按规定拆除到位的,以及新宅未经合法审批的,旧宅未拆除的等情况。”区国土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破解“一户多宅”认定难题,在初步确定“一户多宅”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村规民约,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的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拆除标准,重点研究离婚、“一户多宅”中“拆旧”还是“拆新”、房屋连椽、房屋超面积部分处置等相关问题。
“一户多宅”专项清理是秀洲区2014年度“无违建区”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的四大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秀洲区农村“一户多宅”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农村“一户多宅”专项清理行动,逐步拆除农村“一户一宅”外的住宅及附属用房,确保到2014年8月底“一户多宅”拆除率达到90%以上,到2014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进一步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新必须拆旧,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按照分步推进、分类处置的工作方式,在“一户多宅”专项清理中,秀洲区将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分步推进,并在拆除过程中坚持帮助拆除和集中拆除相结合的办法。
“首先由党员干部等带头拆除自家的‘一户多宅’,同步做好亲友工作,帮助开展宣传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其次鼓励观望户自行拆除‘一户一宅’外的住宅及附属用房。”区“无违建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对经反复做工作仍然拒不自拆的,将由各镇、街道牵头组织力量,在规范程序基础上,对每一户做好预案,依法实施集中拆除,并做好拆除后区域的清理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