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确保在2014年实现“无违建区”创建行动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14年5月至8月期间,开展全区“无违建区”创建“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无违建区”创建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违建猪舍拆除、“一户多宅”清理、废旧物资堆场清理、城镇建成区拆违四大工作重点,按照“上不封顶、全面拆除”的工作要求,拆除违法建筑77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城乡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平原则。强化宣传舆论引导,鼓励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有违必拆的原则,发动群众支持拆违、主动拆违、参与拆违,确保拆违工作公开、公平。
(二)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全区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带头拆除自家的违法建筑,同时积极做好亲友的工作,帮助开展宣传教育,在“百日攻坚行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先帮拆,后强拆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工作,鼓励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反复做工作仍未能自觉整改拆除或自己无力拆除的,由镇、街道组织力量帮助拆除或实行强拆,区级相关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违建猪舍拆除。按照全区关于违建猪舍拆除工作部署,在6月30日前,完成违建猪舍拆除20万平方米以上。
(二)“一户多宅”专项清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新必须拆旧,拆除“一户多宅” 1300户39万平方米以上,彻底清理“一户多宅”。
(三)废旧物资堆场清理。以主要道路、河道废旧物资堆场清理为重点,拆除废旧物资堆场5.5万平方米以上。
(四)城镇建成区拆违。全面拆除城镇建成区违法建筑12.5万平方米以上,促进城镇环境改善,功能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实上报阶段(5月31日前)。为了顺利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公平公正,各镇、街道要再一次对本辖区内违法建筑进行核实,做到“四清”,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前)。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自行整改阶段(6月30日前)。全区党员干部、联村干部和镇村干部要主动做好违建户的思想工作,鼓励违建户自拆。将未自行拆除的名单汇总,在镇报、村级公示栏等公示,“一户多宅”名单在《嘉兴日报秀洲版》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助拆、强拆阶段(7月31日前)。对于6月30日前未能自行拆除或无力自行拆除的,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助拆、强拆。区“无违建区”创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个镇、街道选择1~2处重点区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五)攻坚扫尾阶段(8月20日前)。各镇、街道要以“无违建区”创建“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狠下决心,全力突破,强势推进,对余下的违建户集中力量进行拆除,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百日攻坚行动”由区“无违建区”创建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区“无违建区”创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协调推进工作。区农经局牵头开展违建猪舍拆除,区国土分局牵头开展“一户多宅”清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废旧物资堆场清理、城镇建成区拆违。各镇、街道也要加强领导,明确具体牵头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是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详细推进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抓好实施工作。要做到“包户到人、责任到位、明确时限”,主动与违建户对接,坚持“三次催告拆除制”,即一次告知鼓励自拆、二次催告明确自拆时限、三次帮拆助拆。区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全力配合。
(三)创新工作举措。坚持助拆与强拆相结合,各镇、街道要定期筛选一批违章建筑较为集中、拆除难度大的点(区域),组织开展“拔钉清障”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拆出声势、拆出震撼力。设立全区统一的“一户多宅”举报电话(举报专线:12366),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外公布。对公布名单之外的“一户多宅”,群众举报经查核属实的,给予每户一定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各镇、街道承担。
(四)严格监督考核。“百日攻坚行动”实行周通报、半月督查制度。区“无违建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街道拆除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区对镇、街道“三改一拆”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先进典型将进行通报表彰,对进展不快、拆除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秀洲区“无违建区”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