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袋洗衣粉,仔细一看是“周佳牌”,买瓶饮料,喝完之后才发现是“雷碧”,以为买的是“奥利奥”饼干,没想到买成了“粤利粤”……这些“山寨”货伪装出与知名品牌相近的标识或图案,长期“潜伏”在一些中小超市里。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些“山寨”商品也逐渐成为打击的重点。
近日,又一起中小超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在秀洲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涉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红酒而被诉。这也是今年以来,秀洲法院开庭审理的第10起知识产权案件。
在4月10日的庭审现场,作为证据的两瓶红酒被当场拆封,两瓶红酒瓶身上贴的标签和国内知名红酒品牌“长城”的商标具有高度相似性,其中的细微差别只在于图案或者文字的增减上,经原告鉴定,这两瓶红酒并非其生产的产品。销售这样“以假乱真”的红酒,普通的消费者几乎难以分辨。
“我就进了两瓶酒,我也不是生产者,而且这两瓶酒并非在我店里封存,所以原告存在调包的可能。”对于原告的举证,被告蔡某表示很不理解。蔡某表示,两瓶酒是他从嘉兴某批发市场进的货,进价在20元左右,自己当初也没有考察过商标的真实性。
“这个案子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现在从制造到销售,一些人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很淡薄。”秀洲法院专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民三庭庭长李江平表示,中小超市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的商品,也是近年来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个大类,这些中小超市业主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不到售假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对于索赔和起诉,普遍存在着抵触和不理解的情绪。
据了解,秀洲法院自2012年1月起获批审理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负责审理发生在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和垄断纠纷案件及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除了商标侵权案件,秀洲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的类型还包括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李江平说。
由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同时也为了把握好司法保护的“度”,维护法院判决的公正、公平,从2012年起,秀洲法院就巧借“外力”,在积极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合作的同时,聘请专业的陪审员,共同参与到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中。
2013年底,秀洲法院受理了一起批量KTV著作权侵权案件,由于没有缴纳版权费,中国音集协向秀洲法院起诉了辖区范围内的6家规模较大的KTV。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由于案件数量多,秀洲法院及时与市广电总局以及市娱乐行业协会沟通,多次召集辖区内KTV业主沟通协商,并到嘉善、海宁等地实地考察。经过多方协调,原告撤回诉讼请求,被诉的6家KTV业主均与原告签订了缴费合同,通过调解途径使大量的KTV著作权侵权案件得到解决,同时从源头上遏制了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