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走进秀洲区新塍镇观音桥村,只见村道整洁、绿树夹道,干净美观的环境让人耳目一新。“多亏了‘一事一议’政策,使村里的环境面貌大为改善。”说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观音桥村村民都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
受益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不仅仅是观音桥村,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自2010年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后,累计立项的项目共有16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1亿元,受益人口26.3万人次。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部署要求,今年,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向五水治理项目倾斜。
据了解,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是指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经济投入和社会力量捐助兴办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和田间机耕路修建、村内道路修建、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奖补按照项目实际自筹资金1:1:1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村民自筹33%,市、区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33%。
据市财政局基层财政处处长沈岚介绍,这169个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修建道路、渠道、护岸、村级事务中心、绿化景观、路灯、雨水管道、生活污水处理池等。其中,村级筹资筹劳1176.5万元,村级集体组织投入5117.52万元,社会捐助216.3万元,争取省级资金5338万元,市、区两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220万元。
为将“一事一议”项目真正建成民心工程,市财政局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立足“民”字,做好“一事一议”立项工作。“我们通过走访调研、调查摸底,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发现道路硬化、村级事务中心最受群众关注。”沈岚说,目前已累计修建道路87.8万米、村级事务中心2.65万平方米。
“村级事务中心建成后,真正为老百姓解决了日常生活需求。”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党支部书记陆惠忠告诉记者,永红村事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126万元,面积约770平方米,可以容纳45桌酒席,村民在这里举办婚丧宴席,既有场地又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村级事务中心还搭建了舞台,村民可以到中心观看演出和电影等,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逢年过节,村级事务中心很早就被村民预订了。”陆惠忠说。
“最近我们农民社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池已经投入使用,这也是受益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陆惠忠说,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被排入污水管网,避免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据悉,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民生,合民意”的目的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要求,2014年省财政下达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70%用于支持“五水共治”相关项目,以村内污水治理、村民饮用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塘水塘沟渠改造等群众急盼解决的项目为重点,优先选择群众要求迫切、受益面大的项目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