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从3月1日起,停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华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年度检验。企业年检取消后,将代之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企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取消企业年检,是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落实。显然,取消企业年检绝不等于取消或者放松监管,而是意味着转变政府监管方式,破除年检制度带来的种种弊端。具体来说,取消企业年检是多方利好,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给企业减负。一年一度的检验让众多企业如临大敌、疲于应付,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企业对此一直多有抱怨。而从实际过程和效果来看,企业年检往往沦为走形式、走过场,名不副实。比如,现实中违法企业多多,但极少听说工商部门通过年检发现了问题。这从侧面表明,企业年检并无多大实际意义,不如干脆取消,让企业不再为年检所累。
二、遏制吃拿卡要。企业对年检如临大敌、疲于应付,重要原因之一是要“应付”某些工商人员的吃拿卡要,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若满足了他们的吃拿卡要,问题企业也能轻松通过年检;若不满足他们的吃拿卡要,守法企业也会被挑出“毛病”。这种腐败的“潜规则”必须破除,取消企业年检无疑是遏制吃拿卡要的釜底抽薪之策。
三、促进简政放权。年检对于企业是一种负担,对于工商部门何尝不是如此。辖区内企业众多,工商部门要对每家企业认真年检,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们同样为年检所累。其结果,不仅年检徒有形式,而且该管的事情没有精力去管,放松了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取消企业年检本质上是一种简政放权,可以促使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将更多人力、精力用于日常监管,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社会监督。以往,企业年检报告一般秘而不宣,公众对企业运营状况不甚了解,自然谈不上有效监督。取消企业年检,代之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意味着企业的“能见度”大大增加,公众的监督权大大增强。也就是说,这项改革其实是将原来政府监管企业,变为政府与社会共同监管。显然,来自社会的监督和公众的评头论足,对企业的压力绝不亚于年检,违法企业可以在年检时蒙混过关,却逃不过民众雪亮的眼睛。以企业运营的“阳光化”,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正是取消企业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