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秀洲法院1月26日开庭审理的一件盗窃案的主人公,却是看重了一件心仪的东西之后,罔顾法律伦理道德,以非法的手段将其据为己有,而且他偷的还是一台“体型巨大”的健身器材。
小孙是云南人,到嘉兴工作多年,虽然平时工作很忙,但是小孙对自己的生活品质还是有一定要求的,也会管理自己的身体状况,平时经常去跑步、打球、健身。作为运动器材的“发烧友”,平时看到商场里有最新的健身器材,小孙也都要去饱饱眼福,试用一下。并非小孙不想买,可奈何囊中羞涩,自己的薪水刚够负担自己的日常开销,购买运动器材这么大笔的开支,小孙是万万拿不出来的,所以只能过过“眼瘾”。
2011年6月的一天,小孙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偶然间透过玻璃窗看到一户人家家里放着自己日思夜想的最新款的健身器材,这让小孙内心雀跃不已。回家之后,那台健身器材就在小孙的脑海里“扎根”了,怎么都抹不去。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小孙内心的欲望终于战胜了法理。
6月24日凌晨,小孙带上了液压钳前往这户人家,剪断了防盗窗后进入了室内,搬走了健身器,顺手还拿走了一双NIKE的运动鞋。
第二天户主起床后,发现自己客厅里新买的健身器不见了,再一看,防盗窗都被人剪断了,客厅里还有凌乱的脚印,于是赶紧报了警。
归案后,小孙对此也是后悔不已,法庭上小孙表示:“我真的不是存心想去偷的,当时看着这个健身器材时,脑子里什么反应都没了,只想要得到它,现在我终于知道错了,也要付出代价了。”最终,小孙被秀洲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