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秀洲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可当法官问两名被告人关于被害人的情况时,两名被告人一律不知。“我当时眼里只看到金项链,被害人多大岁数,长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完全都没有看到,只想快点抢到金项链。”而这两个眼里只有金项链的人,也终将因为自己的贪心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王和小李两个人是贵州老乡,年纪不大,在江苏盛泽打工时认识。相似的年纪,相同的经历,又同为背井离乡,两个人很快就成了好哥们。在盛泽打工时,最初两人也都很认真上心,更是相约要闯出一番事业来。日子也慢慢朝着他们预期的方向发展,两人也稍微有了点积蓄。可是,两人居然在与工友一起玩的时候染上了毒品。自从碰了毒品之后,两人也不想工作了,每天脑子里除了吸毒还是吸毒,赚得钱全部投进了这个“无底洞”。钱是有限的,很快两人就捉襟见肘了。钱全部花光了,可毒品还得买,没了毒品的两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了。为了能够很快来钱,两人恶从心起,准备好好干一票。两人发现江浙一带的人都比较喜欢戴金项链,就商量抢几根金项链卖了换钱花,两人的目标也很明确,男人比较难抢,单身女子相对比较简单。
2013年8月11日凌晨,小王开着摩托车,带着小李从盛泽开往嘉兴,沿路左顾右盼寻找单身女子作为目标。在到新塍镇附近的时侯,眼尖的小王看到前面对面路上一个女子脖子上戴了金项链,又是孤身一人。小王放慢车速,悄悄掉了个头尾随在女子后面。在经过女子的瞬间,坐在后面的小李伸手一把将女子脖子上的项链抓住,小王立即把车加速,将项链从女子脖子上拉断抢走。
初次成功后两人都兴奋不已,居然觉得抢项链这个事情很简单。商量之后两人觉得一条项链卖不了多少钱,吸毒是分分钟的事情,胆大包天的两人准备再多干一票。小王继续驾车带着小李向前开,几分钟后又以相同的方法从一名独行女子脖子上抢得一根金项链。打道回府之后,两人将项链卖了换钱,吸毒享受了好几天。钱花光之后,两人又出动以相同的办法抢了一根金项链,小王还得意洋洋将该金项链重新铸了一枚戒指自己带着。毕竟是抢夺,金钱花光之后的空虚让两人开始害怕,思来想去,害怕被公安机关抓获的两人一起逃回了贵州老家。
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通过治安监控及走访群众,逐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正当嘉兴公安机关寻找两人线索时,发现这两人正因吸毒被贵州省织金县的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中。于是,公安机关立即前往贵州,将两人押解回了嘉兴。
经审理,因驾驶机动车实施抢夺,小王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罚金15000元,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罚金10000元。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年关将近,正是犯罪多发时期,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尽量财不露白,以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