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家底”的增厚,农村产权交易越来越频繁。为了规范产权交易,实现收益最大化,平湖市在之前广陈镇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起市、镇两级交易平台,将村级集体固定资产纳入“阳光交易”的范围。目前,当地农村产权交易全部实现了进中心“阳光交易”。记者昨天从市农经部门获悉,这一做法已经获得了相关部委的肯定,明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这是如今常被人们挂在嘴上的一句话,而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农业要发展、农民要增收、农村要想实现现代化,关键之一是要充分挖掘农村的一切可利用资源,并提高其利用效率。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平心而论,在这方面,嘉兴市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因为早在2010年12月,嘉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就已揭牌成立,但与此同时,目前大多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还主要局限在土地流转这一块,因此不少人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视为“土地流转平台”。问题是,要想“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就必然涉及相关机器、厂房等资源的流动与转让。而平湖“阳光交易”的亮点恰在于,将村集体固定资产这一过去被忽视的资源也投入到市场中,让其流动起来。
可以说,此举乃进一步深化农村资产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其背后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念的张扬,它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透明度,减少腐败与不必要的质疑;另一方面,参与竞标的人多了,溢价空间自然就大,从而确保了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平湖市为例,到今年10月底,当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共交易项目143个,年租金比公开交易前增加93万元,为集体和农户增收32%。
村里有钱了,建桥铺路搞基建就不再愁“无米下锅”了,这反过来又将促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由于目前我市九成以上的农村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这也意味着,最终部分收益还将通过分红等形式回流到农民的腰包,从而实现了村集体与农民的双赢双富。而这,不正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义所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