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现有农村劳务合作社8家,入社社员共1036人,社员平均收入增加1100元左右,合作社每月为社员缴纳人均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这组数据是日前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秀洲区依托农村劳务合作社这种模式,深化统筹城乡就业、帮扶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除得到正常提供劳动所得的劳务性收入外,还可根据每个合作社收益状况、本人提供的劳动量享受二次分配,提高了社员劳动的积极性。
资源共享组团式发展
秀洲区的8家农村劳务合作社主动与农业基地和用工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对于跨专业、区域广的劳务服务项目,区相关部门鼓励“一社承接、多社参与”,使资源得以共享。
目前,秀洲区在各镇、街道及辖区单位设立劳务总社,负责承接各类劳务项目,在其周边村、社区就近设立劳务分社,组团式发展。各分社都有联络员,利用各自劳动力资源库信息,组织各类闲置劳动力入社,提供专业化、多样化劳务服务,服务项目主要有农业劳务用工服务、市政用工服务、企业用工服务和家政用工服务。
创新模式维护社员权益
按照“公益为先”的原则,秀洲区落实扶持政策,无偿为农村劳务合作社提供经营场所和办公设施。凡由公共财政支付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道路养护保洁、河道保洁等劳务工程,优先安排给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担,并给予财务补助。同时支持和指导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展农村劳动力技术、职业技能培训。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秀洲户籍农村居民,经过申请并获得批准后,都可成为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依托合作社参加集体劳动。合作社创新服务模式,维护社员权益,在为其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等,社员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劳动。
部门联动优化公共服务
为优化公共服务、合理推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工商、农经、税务、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动,在登记注册、税收、农业技术咨询培训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和宽松环境,并由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劳务合作社必须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与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实现常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