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贵是贵州人,在2008年的时候曾因盗窃罪被余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刑满释放后,小贵又重操旧业, 2011年9月的一天凌晨,其蹿至嘉兴市油车港镇一民宅,通过使用插片撬锁的方式进入住宅,在一楼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财物后,又轻手轻脚地上了二楼。在二楼的卧室里,屋主正在睡觉,小贵见此,不但不逃跑,反而胆大包天地将床头柜上的一台电脑和手机偷走了。屋主第二天醒来后,发现东西不见了,赶紧报警,但因为没有留下什么线索,所以一直没有侦破。
2012年年底,小贵在嘉兴中山影城附近偷手机的时候被警察抓获,于2013年2月被南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在服刑期间,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察,确认了小贵系前一起入户盗窃案件的重大嫌疑人。
2013年3月1日,已经在监狱服刑的小贵被押回秀洲公安机关。2013年4月17日,秀洲检察院对小贵以盗窃罪向秀洲法院提起公诉。在确实的证据面前,小贵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入户盗窃的事实。在庭审过程中,小贵颇有感慨地说他都已经进监狱了,之前的事情又过去了那么久了,以为公安机关都忘记了,以为躲过了一回,没想到这么小的案子还一直在侦查,真是法网恢恢啊。
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060元以上,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罪名成立。遂对小贵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