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消防水龙头又不见了!小李和老王是叔侄俩,都是江西人,在嘉兴一小区里做黄沙水泥的吊装工作。他们发现小区消防水龙头是铝做的,可以卖钱,而且这些水龙头都是放在楼道墙壁上的,只要拿下来就行,便打起了这些水龙头的主意。
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叔侄俩干完活,蹿到一幢楼里,见着消防水龙头就拿。他们从两个单元里一共偷了56个,然后装进塑料袋里面,放在平时干活用的三轮车上拉出了小区。接着,他们找了一个废品回收站将这些水龙头全部卖掉。这次收获颇丰,他们开心不已,便打算再干一场。几天后,他们又从这幢楼里偷了28个消防水龙头,以同样的方式运送出小区。
由于回收消防水龙头的价格不高,他们的钱很快就用完了。于是,他们又想到那些消防水龙头。12月,小李、老王先后两次到小区里偷了共计87个消防水龙头,窃后以同样的方式处理。而此时,小区的保安们也开始行动了。因为小区的消防水龙头接连被偷,让保安头痛不已,通过监控,他们发现了形迹可疑的小李和老王。12月12日,他们主动出击“逮住了”小李和老王,其中一名保安赶紧到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两人带回了派出所,小李和老王交待了全部经过。
2013年4月18日,秀洲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李和老王提起公诉。
秀洲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李、老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小李盗窃4次,价值5130元,被告人老王盗窃3次,价值4290元,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判决:被告人小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老王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