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不能坐,这个道理想必谁都知道,也都明白坐黑车时的安全是得不到保障的。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因为坐上了黑车,遇到了“惊心动魄”的事件。 2013年1月31日早晨,在平湖做生意的小方携带8000多元现金准备从嘉兴汽车北站坐汽车回老家东台。春运期间车站人山人海,买票的队伍更是一眼望不到头。正在小方焦急地排队买票时,一个男人靠近了他。
“嘿,兄弟,去哪儿啊?”在得到小方去东台的回应后,男人更加热乎了,“这么多人,你得什么时候才能买到票啊,说不定等你排到,票已经卖光了呢!正好我有车,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呢,就给个200块钱,就当是加油费了。”看着男人“真诚”的眼睛,小方犹豫了一会儿,想着自己买票还不一定能买到,这个男人要的价格也还便宜,在明知是“黑车”的情况下,他还是跟男人走了。男人介绍自己叫小黑,并把小方带到了自己的破面包车上,之后车上又上来三个人,据小黑介绍是他的朋友阿海、阿金和阿胜。车子由阿金驾驶,路上小黑要求小方把200元车费先给了,小方觉得合理就如数支付了。但在随后的车程中,小黑他们却开始找各种理由要求小方支付其他费用,小方心里惊觉是遇到麻烦了,企图下车但是被小黑他们给拦了下来。推搡过程中,小黑等人更发现小方身上有8000多元现金,于是这些钱也都进了他们的腰包。不仅如此,小黑他们还拍下了小方身份证的照片,威胁他如果敢报案就让他好看。可笑的是,抢了钱之后,小黑他们还将小方送到长途大巴停靠站,买票后将身无分文的小方送上车,以此举来让小方“息事宁人”,不再报警。
回到东台的小方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打工一年攒到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心里很不是滋味,终于还是报了警。在分赃之后,小黑等四人分头逃窜,警方历时两三个月的时间将同伙阿海和阿金分别在嘉兴与新疆抓获,其余二人至今仍未归案。
9月5日下午,秀洲法院对阿海和阿金两人抢劫一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阿海和阿金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约人民币80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决阿海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阿金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法院也要再次提醒大家,切莫因为贪小便宜就去坐“黑车”,坐上去容易,想下来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