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韩是安徽人,在桐乡租了个场地办了个小企业,这几年生意也还算红火,可去年年底的“用工荒”急煞了老韩。终于,经老乡多方介绍后,老韩准备招录同为安徽人的老张到厂里上班。作为老板,老韩还很好心地到火车站把老张接了过来。可没想到,在去桐乡的途中,老韩因为驾车追尾造成老张受伤,活儿还没干呢,老张就被送进了医院。之后双方就医疗费用无法协商一致,老张便一纸诉状将老韩告上秀洲法院。于是,“老乡见老乡”,就成了对簿公堂。
秀洲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老韩赔偿相关费用8万余元,可老韩一直没有赔偿这笔费用。于是案件就进入了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老韩的丝厂调查,可是丝厂的场地已转租他人。联系厂内管理人员也无法查到老韩的任何信息。承办人员仍旧多方查询,终于查到老韩名下有一辆轿车,承办法官迅速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查封了被告老韩的车辆。
到了今年6月份,一位自称是老韩朋友的女子来到秀洲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并请求法院解除车辆查封。原来,老韩发现车辆被查封就慌了神,又听说查封车辆在年检时会通知法院,且即使是购买新车,旧车也无法报废。在法律的威慑下。老韩让朋友前来交纳了赔偿款,最后,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老张拿到钱之后也是感慨万千:“本来觉得到老乡这儿干活挺好,大事小事还能有个照应,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情,现在连老乡都做不成了。还好法院公道,终于让我拿到了这笔钱,今后的路才能走得顺畅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