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部分城市达到每秒100兆,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每秒4兆。
对于备受“龟速”网络困扰的公众来说,2015年实现每秒20兆的消息令人振奋和憧憬。不过高兴之余,人们又不免有些担忧:这20兆的宽带别又成了“假宽带”。
2011年公布的《中国宽带用户调查》显示,中国绝大部分互联网用户在使用“假宽带”,网民使用的实际宽带下载速率远低于运营商提供的名义宽带速率,一般只有后者的十分之一。同时,宽带费用标准却大大高于国际水平。据计算,内地固网宽带用户上网1兆带宽每月费用,分别相当于越南的3倍、美国的4倍、韩国的29倍、中国香港的469倍。一方面是宽带不宽,另一方面是资费超贵,此消彼长之下,宽带之“假”暴露无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对于运营商来说,按照宽带的标准收费,却提供“假宽带”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稀里糊涂当了“冤大头”,显然违背了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一直以来,尽管备受舆论诟病,甚至有消费者就此诉诸法庭,“假宽带”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根治,其中的原因大致有三。其一,运营商处于垄断地位。目前,中国宽带资源主要掌握在联通、电信两大运营商手中,其他大大小小的运营商只能从他们那里购买宽带,再转售给用户,层层转手之后,不仅带宽大大缩水,费用也水涨船高。其二,举证难制约公众维权。影响网速的原因多种多样,由此带来取证难、证据保全难等问题。即使用户明知用的是“假宽带”,也会因为难以厘清究竟是运营商的问题还是用户自身的问题而无法有效维权。其三,法律漏洞带来监管盲区。在现行法律中,对于网络畅通保障的具体标准,以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后如何认定与索赔等尚无明文规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法律诉讼,都因为法规空白、技术手段缺失等原因,难以为“宽带是否够宽”、“收费是否合理”讨个明确的说法。
每秒20兆不应只是一个美丽的愿景。如果不进行配套改革,这可能会成为“假宽带”的延续,成为运营商涨价的借口。对此,有关部门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就“假宽带”对症下药,让宽带提速实至名归,让信息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