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秀洲区某村的阿勇(化名)被同村的阿林(化名)告上了法庭。阿林要求阿勇从现有宅基地上清退。十余年前,经协商,阿勇将自家的宅基地与阿林的宅基地进行了调换,并经当地村委会证明。由于未办理宅基地相关变更手续,从而留下了隐患。法院经审理认为,阿林当时同意置换,等于放弃自己宅基地使用权,事实清楚,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村民进城定居,急于将农村的房屋出卖变现。而同村的村民往往私下交易,购买宅基地房屋,由此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日渐增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类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主要是现如今农村宅基地房屋价值大幅提升,卖房者为争取这部分升值利益,欲通过诉讼要回房屋。此外,以前因外出工作或在别处购房的农村村民将农村宅基地房屋出卖或将自有宅基地让予他人建造房屋,鉴于现今农村居住环境大为改观,交通已极为便利,这类人员欲回到农村养老,试图通过诉讼要回房屋或宅基地。
“对于那些合法转让、手续完备的居民,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秀洲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村居民。为更好地解决这类矛盾纠纷,他建议要注重发挥村委会的作用。各村应切实引导该村村民,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行为,完备买卖手续,及时协助办理审批手续;阻止不符合条件的买卖行为,预防合同履行后可能引发的纠纷;对引发纠纷的买卖行为,做好协调工作,化解纠纷。
接下来,秀洲区法院将从自身工作角度,进一步密切与各村委会的日常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此类法制宣传。同时,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将注重联合基层组织和力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