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下午4时许,在嘉兴市某染整公司上班的王琳琳(化名),在缝接头布和上架打卷过程中,左手臂被布缠绕受伤,事发后送市区医院治疗,先后住院42天。2012年1月9日,该事故被认定为工伤,2012年12月17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王琳琳致残程度为八级,公司虽然垫付了王琳琳的医疗费,但是对于其工伤赔偿一直避而不谈。
2013年1月30日,王琳琳来到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材料后,认为王琳琳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冯波律师承办此案。冯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详细了解案情,并着手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目前冯律师已经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将用法律武器为其讨回公道。
这是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众多妇女维权案件中的一件。近年来,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加大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以经济困难、弱势妇女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不断拓宽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努力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借助“三八”国际妇女节、全国助残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宣传活动,秀洲区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开展为群众解答工伤赔偿等有关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宣传,并利用相关媒体扩大宣传渠道,使妇女维权深入人心。
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妇女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区、镇、村三级援助网络,在妇女维权方面做到信息共享,工作上实现无缝对接,及时了解妇女法律援助方面的新需求,并践行妇女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三优”服务,实现妇女维权的高效快捷。目前,全区142个村(社区)均挂有“法律援助找司法”的便民指示牌。
此外,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发放质量监督卡、电话回访等方式,向受援人了解援助律师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收费、综合满意程度,以及受援人存在的具体困难和对办理援助案件的建议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