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而在海盐,几年前家庭农场就已经悄然兴起,成为了推动海盐农业规模发展的有效载体,促进了农民增收,增强了全县农业经济发展的活力。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7家家庭农场注册。
家庭农场富了农民口袋
2009年9月,海盐县宏亮农场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成为嘉兴市首个家庭农场。经过几年发展,农场已累计流转土地1065亩,主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
“这几年农场一直以科学、高效、优质为发展目标,并通过创建品牌、树立品牌,不断提升农场知名度。”该农场的负责人张冯良说,农场于2010年分别注册了“栈田洋”、“陆清”两个农产品商标,去年产值达260万元左右。
同样,地处百步镇五丰村的嘉海农场也在向“做大”、“做精”的目标迈进。“今年我又在百步镇五丰村承包了27亩地,用来扩大农场的规模。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我还打算逐步打开武汉、南京的市场,让农场的优质葡萄销售到更多地方去。”该农场主吴钱滨说。
对于农场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他坦言,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农业的扶持,他的农场除了得到农技专家的技术支持外,还享受到了各类补贴共计6万余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的概念,这令我更受鼓舞。”吴钱滨说。
多管齐下助力家庭农场培育
近年来,海盐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其中政策支持成为了一大亮点。一方面,海盐结合全县“十二五”时期农业发展规划,专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海盐县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把家庭农场列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鼓励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
另一方面,在农业产业化政策中,适度对家庭农场发展进行政策倾斜。如对当年新成立、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经审核,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在税收优惠、贷款发放、农业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对现代家庭农场开展水利设施改造优化、购置现代农用机械等也都给予一定的补助等。
把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的配套项目优先向家庭农场周边投放,提高农场参与“两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与家庭农场“一对一”结对帮扶服务,送政策、送技术、送农资、送信息、解难题,助推家庭农场发展……在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海盐还通过实行规范管理、优化发展环境等措施,进一步加快家庭农场的培育步伐,为全县农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