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末,困难户中的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尤其受到关注。2011年底,秀洲区确定了三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作为今后计划生育重点帮扶对象,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并不再生育和领养的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且未生育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留有后代但有特殊困难需祖父辈抚养的家庭。
经过调查摸底,全区以上三类家庭共有96户,其中有30户是低保、低收入或特困残疾家庭。区计卫局联合各镇、街道走访慰问了部分独生子女死亡和残疾家庭,并向村(居)干部以及民政办工作人员了解各镇、街道独生子女死亡和残疾家庭的生活、医疗需求以及存在的困难,积极出台政策给予帮扶和补助。
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三类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都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然而,由于部分家庭成员年事已高,疾病缠绕,导致经济陷入困境。借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契机,秀洲区加大了对独生子女死亡和残疾家庭的补助力度。修改后的公益金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独生子女残疾的家庭每年补助2000元,独生子女死亡留有后代但有特殊困难需祖父辈抚养(孙辈18周岁以下或在校期间)的家庭每年补助1000元。去年,上述人员的公益金补助总额为34万元。
在常规补助的同时,秀洲区还为当年度1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的5户家庭每户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公益金补助。公益金补助办法规定,独生子女亡故后不再生育和领养的父母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镇(街道)各按50%的比例承担。去年,独生子女死亡的61人免费参加了合作医疗保险。公益金补助办法同时规定了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成员,在按照《嘉兴市秀洲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获得医疗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每年在2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补助,个人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每年在4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补助。
为最大限度地帮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区计卫局还与区慈善总会联合发文,确定今后每年对此类家庭发放500元至800元不等的慈善救助金。去年,96户家庭共获得了5.67万元慈善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