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分外热闹,不少被征收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签订补偿协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第一医院区域的房屋评估工作进入尾声,从昨天开始,已经完成入户评估的居民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评估逐步推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嘉兴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更新改造地块上房屋的补偿价格,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房屋征收评估规定确定。
记者了解到,从10月15日到10月25日,工作人员向被征收人共发放《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意见书》167份,回收152份,其中有效票129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居民“票选”出浙江和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原第一医院地块上的房屋评估工作,入户评估从10月29日开始。“现在房屋评估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截止到11月8日,已经有128户完成入户评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每户的评估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被征收人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
44平方米的房子拿到55.7万元
昨天一大早,家住紫阳街的八旬老人朱淑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补偿协议。记者获悉,朱淑娟的房子44平方米,她选择货币补偿,总共可以得到55.7万多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
据介绍,朱淑娟的房屋估价为28万多元,装修和附属共计1.2万多元。由于她选择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还可以享受被征收房屋估价20%货币补贴5.7万多元;同时享受16平方米的套型补贴,套型补贴的单价是按照同地段新建商品房的评估单价确定的。根据评估,11月15日该区域新建商品房的中心价是9850元/平方米,共计15.7万多元;由于朱淑娟的老房子不足45平方米,可以补足45平方米,还能享受1平方米的货币补偿。此外,由于朱阿姨属于第一批来签约的住户,政府还额外奖励3万元签约搬迁奖励,这样,她44平方米的房屋一共可以拿到55.7万多元的征收补偿款。
对于这样的补偿政策,朱阿姨感到非常满意。
12月15日前签约可奖励3万元
据悉,签约期限从昨天开始至2013年3月15日截止。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15日期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每户3万元签约搬迁奖励费。在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月15日期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每户2万元签约搬迁奖励费。
据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超过了奖励期限再签约肯定不会再有奖励。“因此,我们也希望大家尽快来签约。”
此外,记者了解到,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为市区景帆苑安置小区现房,共有173套现房,面积为55.62平方米至137.39平方米,户型结构共有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