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秀洲区公布了第十三批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8家单位名列其中。根据相关要求,这8家被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限期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
通过先期大量排查和摸底工作,秀洲消防大队发现这8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以及厂房(丙类厂房)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火灾隐患问题。经大队集体讨论论证,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认定这8家单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针对这8家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大队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及时向区公安分局报告提请区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为确保这8家单位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秀洲消防大队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随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隐患单位的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上门进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处罚措施。同时,严格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降低验收标准、以权谋私,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