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做了一个调查:投递100封平信给全国各地的熟人,并与收信人联系查看信件寄达情况。结果显示,其中的33封信没有了下落。中国邮政总公司客服称,平信丢失无法查询,也没有赔偿。
古诗中说“家书抵万金”,如今,虽然通过邮局寄信的人少了,重要信件一般也会以挂号、快递等方式邮递,但平信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仍扮演着重要角色。邮件丢失总是难免,但是,100封平信33封没有寄达收信人手中,如此之高的丢失率还是让人感到吃惊。想想看,假设有一个小伙子,想对倾慕的姑娘表达爱意,不好意思打电话、发短信,鼓起勇气写封信寄过去,却总也收不到回音,他以为姑娘的沉默就是拒绝,其实姑娘根本没有收到这封信,这是多么让人惋惜的事情!
平信丢失不赔确是国际惯例,也符合《邮政法》,但是,邮局显然不能因此矮化职业伦理,失去责任底线。毕竟,人们在信件上粘贴邮票并将之塞进邮筒,就相当于与邮局签订了邮递合同,邮局有契约在身。何况,邮政是一种公用事业,邮局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
当然,邮局也有苦衷。平信丢失率高,很多时候缘于一些邮递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欠缺,而在北京,邮递员的月收入只有2000元,偏远地区的邮递员想必更低。实际上,自邮电分家,邮政也政企分开后,邮局就面临着生存压力,每年都有创收指标,要想办法挣钱。如此,不赚钱的平信邮递自然不受重视,邮政储蓄、快递乃至卖火车票、飞机票才是邮局热衷之事。
邮政作为一种公用事业,其普遍服务(信函邮递等)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一封平信1.2元邮资,可能低于邮递成本,但是,享受廉价、安全的平信邮递服务是民众应有的一项公共福利,向民众提供这项服务是政府的责任。市场经济制度就是这样:那些有利可图的产品和服务,市场自然会向民众提供;那些无利可图乃至亏本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出现缺位,政府则应及时补上。就邮政而言,快递有钱可赚,民营快递迅猛发展,这一块可以交给市场;平信邮递不赚钱甚至亏本,民间资本不感兴趣,恰恰应当成为邮局经营的重点——原因无他,只因邮局是社会公用性企业,是代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
平信丢失率竟然超过三成,这样的“公益”成色太差。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公益成色,光靠邮局显然不行。当邮局在创收指标下负重前行,它只会离公益性越来越远。《邮政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我想,政府的支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理的资金支持,避免邮局陷入创收的迷途;二是加强监管,使邮局重视邮政普遍服务。显然,缺少“平信丢失赔偿”这个倒逼力量,更需要行政监管发力,促使邮局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尊重广大用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