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儿子体育成绩不错,初中里曾经代表学校参加过市里和省里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拿过多项奖牌,不知道可以加几分,能不能累计加分?”“我是秀洲区油车港镇中学初三学生家长,听说今年对农村独生子女的中考加分政策有调整,是不是真的?”……这几天,部分家长致电党报热线,要求了解今年的中考加分政策,为此,记者向市教育部门作了细致了解。
“今年我市的中考加分政策的确有所调整。对加分项目的范围、级别有所限定,与往年相比,总的来说是趋严趋紧。”市教育局基教处有关人员表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政策类项目中的“双农独女”和艺术类里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小B级两项将取消加分;体育类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科技类加分项目只限于省级,市级赛区获奖者不再具备加分资格。
根据最新公布的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优惠加分对象是参加今年中考的市本级学生,加分将计入中考总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5分加分:
政策类项目包括以下考生:具有嘉兴市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科技类加分项目具体是指,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间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上属于集体项目的,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
体育类加分包括: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项目限定在上述8个项目)。
艺术类加分限于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的考生。
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但同一考生同一类别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一项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2年4月30日前,向市、区招生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招生部门验证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5月11日上午,在市考试院二楼会议室现场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6月1日上午,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补办在5月1日至31日期间参加比赛获奖学生的加分认定手续。
为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必须在上报前将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