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嘉兴市教育局公布今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加分取消了原先可加3分的内容,而保留了符合条件可加5分的内容。
符合一项可加5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中考加分的对象为参加2012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加分范围包括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4个类别。凡符合各类中列举的其中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加5分。同一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同一考生同一类别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一项加分。
政策类的有3项:具有嘉兴市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科技类的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间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属于集体项目的,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体育类的有2项: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的体育竞赛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内),单项获省前6名、市前3名,集体项目获省前3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的总数的50%;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项目内。艺术类的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的考生。
加分名单和项目需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4月30日前,向区招生部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体育比赛获奖要求提供比赛秩序册。5月10日前区招生部门或毕业学校将有关材料报市招生部门集中进行审批。2012年5月11日(周五)上午,在市考试院二楼会议室现场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6月1日(周五)上午,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补办在5月1日至31日期间参加比赛获奖学生的加分认定手续。
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必须在上报前将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市、区招生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加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