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斜桥镇率先在全市推出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制,全镇16个农村社区和3个城镇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竞聘上岗。引人关注的是,此次竞聘还将村党组织、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套班子成员纳入了竞聘范围,实行“选聘分离”,选举产生的班子成员要想参加社区的专职工作也需通过岗位竞聘。此举开创了嘉兴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的“先河”,在探索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上跨出了创新性的一步。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工作模式下,村干部往往具有高度稳定的从业预期,这就使得部分村干部缺乏必要的竞争压力,容易养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惯性与惰性。诚如斜桥镇党委副书记王玉良所言,以往,村级社区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三套班子人员就好比进了“保险箱”,即使工作再不踏实也能高枕无忧,直到下届选举。
引入聘用制后,一方面,村级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金待遇取决于自身的工作业绩,这就改变了以往村干部“领补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传统;另一方面,竞聘本身也有利于打破村干部“能进难出”的坚冰,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对失职或表现不佳者的问责也不再像以往那样阻碍重重。因此,从“破”的角度上讲,斜桥镇此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从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实践看,聘任制作为一种灵活的进退机制,还远没有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功能。我们看到,对权力的监督缺位使得聘用制常常成为裙带关系繁殖的温床,“萝卜招聘”迭出;退出机制的虚置也容易使聘任制沦为“一聘定终身”的作秀式“改革”。可以说,缺乏完善的考核录用、监督制约和退出机制的聘任制改革,要么“换汤不换药”,要么只“破”不“立”。
所幸的是,从斜桥镇采取的相关措施看,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因而才会要求120余名参加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竞聘的村班子成员都签订了一纸《辞职承诺(申请)书》。按照规定,今后如有自身原因或工作表现极为不佳,违反承诺书中履职承诺的,将会被解聘和辞退。我们希望,斜桥镇此次村干部聘用制“试验”,能够在“破”的同时注重“立”的积累,建立起新的制度体系,并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和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根治“铁饭碗”时代所养成的沉疴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