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称,启动为期3个月端口类短信群发业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以有效遏制垃圾短信泛滥态势。各省份将建立垃圾短信处罚机制,主动发现垃圾短信。如果发现相关业务,发送方所在省份通信管理局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各省份通信主管部门将公开投诉方式,面向社会征集垃圾短信线索。
继2008年、2009年央视“3·15晚会”连续两年曝光垃圾短信后,2012年的“3·15晚会”旧事重提,垃圾短信之猖獗仍然触目惊心。每次曝光后,相关电信运营商也会采取举措,对问题单位严加整治,但“定点拔除”的整改方式显然无法形成有效震慑,这也为工信部此番再度出手的前景打上了重重的问号。
“封堵垃圾短信存在技术困难”一直是电信运营商用来搪塞公众的托词,然而,去年广东的杨先生因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运营商很快便将其号码列入一份“红名单”,立竿见影,此后果真不见垃圾短信骚扰。统计显示,超过90%的垃圾短信是通过端口号群发,对其进行技术监管并不困难,如果电信运营商肯拿出对待“红名单”的态度,垃圾短信基本没有生存空间。
但问题恰恰在于,短信是电信运营商的“肥肉”。2011年,三大运营商利润总和达1465亿元,虽然去年短信收入出现“全球性下降”,但总体规模依然不可小视,在当前宽松的监管环境下,电信运营商没有理由轻易放弃这块唾手可得的“肥肉”。仅以中国移动为例,2011年,该公司的短信和彩信业务收入高达464.62亿元,其中垃圾短信到底“贡献”了多大份额,运营商岂肯示人。
站在消费者角度看,花钱购买服务,而垃圾短信是“反服务”,许多短信甚至涉嫌情色、欺诈、犯罪等低俗或恶性内容,不仅影响消费者个人,还可能危害社会,理当是运营商在提升服务品质前提下,积极约束和自觉封堵的内容。奇怪的是,本应被运营商奉为“上帝”的消费者,在拒绝垃圾短信的维权问题上,往往不得不做好与电信运营商打“拉锯战”的思想准备。
媒体曝光后,虽然监管部门声色俱厉地表示要加强监管,但垃圾短信依然泛滥成灾,这说明,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监管并不能彻底杜绝垃圾短信,或者说,相较于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平台,以监管部门的力量,要想有效“抗衡”央企这样背景复杂的“参天大树”,难度可想而知。
垃圾短信的危害有目共睹,要让垃圾短信彻底告别我们期望的健康文明生活,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外,亟待建立更为顺畅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大力推广“红名单”的成功经验,将每一名消费者都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