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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两会评论]:“刑诉法大修”何以牵动人心
2012年3月10日 09:18 来源:新华网 吴定平

  刑事诉讼法草案再次对刑诉法修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这次修改中的亮点,新华网联合百度新闻共同推出一项调查,网民参与积极。

  “刑诉法大修”为何如此牵动人心?除了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外,刑事诉讼法与我们每一个人基本权利密切相关是主要原因。

  刑事诉讼法是一部规范刑事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关乎到公权力配置与私权利保障,跟每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息息相关。因此可以说,关注刑诉法修正案,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关注我们自己。

  更为重要的是,就修改程度而言,这次刑事诉讼法草案对刑诉法是一次“大修”。草稿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总则,而且在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规定。在证人出庭范围、逮捕条件和审查批准程序等方面也进一步予以明确,从整个草案来看,内容很多、亮点频现。

  另外,这次刑诉法修正也是自1996年以来、时隔16年之后的第二次,是我国坚持从国情出发、与时俱进,循序渐进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不断完善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保护公民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总体而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当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在刑事犯罪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在惩罚犯罪工作中面临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对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民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刑诉法大修”是进一步加强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我国适时修改刑诉法,对于着力保障公共安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也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是现代社会关系的主要调节器。这次“刑诉法大修”,顺应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强烈呼声,顺应了人们社会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本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如果正式通过,将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又一里程碑。我们共同关注。

标签:两会 责任编辑: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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