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区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业主体生产管理,增强各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前秀洲区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主体评优及各类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办法(暂行)》,在全市首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主体评优及各类项目申报挂钩机制。该《管理办法》规定,今后凡是秀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出现以下情况: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区级以上农产品定量抽检结果不合格;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各类认证标志等,将取消该主体当年评优资格,且当年不得申报各类农业项目。
区农经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继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农警联动执法机制等一系列管理措施之后的又一项有力保障手段。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将农业主体重视的经济效益与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企业自律,强化农业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而从源头上保障秀洲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