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湖交警大队凤桥中队的民警邂逅了一名“推车哥”,车子没出故障,也不是没油了,而是因为他中午喝了酒,便自觉“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决定推着摩托车走十多公里回家。
昨天下午2时左右,交警在嘉盐线由南向北巡逻,发现前方有一名男子吃力地推着摩托车由北向南慢慢地走着,交警便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忙。这一问才知道,男子有车不骑原来另有原委:这个“推车哥”姓王,凤桥镇茜柳村村民,在新篁一朋友家吃中饭时,因难以拒绝朋友的盛情,于是喝了半斤白酒,饭后准备回家,想到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他便决定推着摩托车回家。遇到交警前他已经推了3公里的路程,离自己的家还有六七公里。
应王某要求,交警当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其呼气测试的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已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得悉测试结果,王某庆幸地说:“差点吃官司了。”
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后,交警对王某的自觉表示赞许,并叮嘱他尽量靠路边推车,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