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实行自主经营管理;实行营养菜谱制度,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逐步实施“五常法”,严格食品安全管理。日前,秀洲区教文体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食堂管理,确保伙食质量和卫生安全,让学生吃得便宜、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办师生满意食堂。
坚持“三个原则”
办师生满意食堂
《意见》要求,中小学食堂要紧紧围绕创建师生满意食堂这一总体目标,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切实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三个原则”具体是指: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加强对食堂的有效监管;坚持安全原则,切实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校园稳定;坚持质量原则,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按照浙江省“量化分级管理”标准,争取学校食堂在2012年底前100%达到食品卫生量化等级食堂标准,其中B级及以上食堂的比例达到55%以上;到2015年,B级及以上食堂的比例达到80%以上,师生对学校食堂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实行自主经营
让学生吃得便宜、吃得健康
《意见》强调,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实行自主经营管理。学校食堂粮、油、肉等大宗物品,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实施统一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原则上由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企业或合作社定点供应。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学校食堂要以实现财务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为最大程度降低成本,让利给师生,凡政府利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中小学食堂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零租赁、零折旧。
实行营养菜谱制度,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和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充分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强化对相关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学、烹饪方法等方面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
全面实施“五常法”
严格食品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严格原材料供应、包装储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完善食堂功能分区;规范生产、加工、配送流程;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切实保证学校食堂伙食的安全、卫生及质量。
全面实施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秀洲区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逐步推进实施“五常法”管理模式:到2012年底前力争达到60%以上,2013年底前力争达到80%以上,2014年底前力争达到85%以上,到2015年底前力争达到90%以上。